百度起訴搜狗輸入不正當競爭一審勝訴
用戶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輸入法輸入文字時,點擊搜索候選詞均進入搜狗搜索頁面,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搜狗,海淀法院一審判決搜狗輸入法停止相關不正當競爭行為,消除影響并賠償各項損失50萬元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搜狗公司與百度公司均經營有搜索業(yè)務,二者具有競爭關系。在雅虎、搜搜和360搜索環(huán)境下,搜狗輸入法均未展現(xiàn)搜索候選,而搜狗公司未能對此加以合理說明,對百度搜索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區(qū)別歧視對待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